定量包装商品体积测量中实测数据的分析
随着社会经济和工业化进程的迅速发展,商品的包装技术日新月异,定量包装商品大量涌现,越来越多地占据了零售商店和超级市场。为销售和管理带来了方便,极大地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同时一些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经营者,通过在包装商品的计量上弄虚作假,谋取利益,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关定量包装商品短量的纠纷和投诉越来越多。
为了加强对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管理,打击在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上弄虚作假、欺诈消费者的不法行为,促进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提高计量保证能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先后发布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1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检验的基本概念
(1)定量包装商品:是指以销售为目的与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质量、体积、长度标注的预包装商品。
(2)净含量:商品内容物的量,计量检验时,不论商品的包装材料,还是任何与该商品包装在一起的其它材料,均不得计人净含量。
(3)偏差:是指样本单位的净含量与其标注净含量的差值。
(4)平均偏差:即各样本单位偏差的算术平均值。
(5)平均净含量:即样本净含量的平均值。
(6)样本单位负偏差:是指在样本检验时样本单位净含量的偏差为小于零的值。
(7)最大允许负偏差:即样本单位负偏差的最大允许值。
2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方式
根据商品特性,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方式有3种,见表1.
3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f检验批的结果判定
一个检验批只有在下述两个条件都满足的时候,才能判为合格或通过检验。
条件A:检验批样本中超出最大允许负偏差的样本单位数不大于表2中的Ac值。
条件B:检验批样本单位的平均净含量应大于或等于商品标注净含量。
4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体积测量检验方法
根据《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以体积标注净含量商品的计量检验方法有4种:
(I)绝对体积法:即将液体商品内容物直接倒人量器(一般为量筒),读取示值,得到商品净含量。本方法适用于流动性好,不挂壁的液体商品,如矿泉水饮料、酒等。
(2)容量比较法:也叫标高法。以同体积的已知容量和商品标注净含量进行比较,从而得到净含量和偏差。本方法适用于使用透明包装、有平滑界面的液体商品。如瓶装食用油、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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