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计量器具仲裁检定程序的重要性
【正】随着计量事业的迅猛发展,计量对质量的保证作用日益明显,人们的计量意识日益增强。近年来,有关民用电能表、煤气表、水表计量器具引发的计量纠纷,委托技术机构进行仲裁检定的客户日渐增多,处理起来比较棘手。计量器具仲裁检定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不可忽视,应引起技术机构的高度重视。
对于《流量积算仪》检定规程中累积流量参数检定方法的探讨
JJG 2003-1005流量积算仪检定规程自2005年12月05日实施以来,已有两年多时间。该规程的出现统一了各地区在检定流量仪表方面的不同方法,为企业、计量检定技术机构提供了可靠和权威的检定依据。但在按该规程检定过程中,本人发现该规程在检定流量积算仪累积流量这个参数上有一定的局限性,为此做简单的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法。
JJF1368-2012《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型式评价大纲》解读
在JJF1368—2012《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型式评价大纲》(以下简称“大纲”)制定之前,国家尚无统一制定的该仪器型式评价大纲,各技术机构自行制定的型式评价大纲差异较大,造成了同样的产品在不同的单位做型式评价时,型式评价的项目和方法不统一。难以保证型式评价结果的一致性。鉴于此,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制定本大纲。根据质检量函[2009]20号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委托起草有关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的通知》要求,大纲由河北省计量科学研究所负责制定。该大纲已于2012年12月3日发布。并自2013年3月3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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