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JJG42-2001《工作玻璃浮计》检定规程的一点建议
石油密度计由玻璃制成,基本原理是依据阿基米德定律,即当浮计在液体中平衡时,它所排开的液体重量等于浮计本身的重量。这样由其浸没于液体中的深度,即可由标尺直接得到液体密度、相对密度或浓度。是测量石油产品密度的常用计量器具,直接影响了消费者的经济利益,在检定过程中不能忽视温度对测量结果的影响。
JJG42-2001《工作玻璃浮计》检定规程中规定:
6·1·1·6 检定环境条件
实验室内温度要相对稳定,不能有阳光直射。检定时液温与室温之差不得大于5℃。室内应装有通风设备、水源及防火设施。
6·1·13 检定液的配制
a)硫酸氢乙醋和硫酸水溶液的配制
配制硫酸氢乙醋或硫酸水溶液时,应将硫酸缓缓地注人酒精水溶液或纯水中,并不断地搅拌决不可反向操作。配制过程中,液温不得超过40℃,否则应停止配制,待冷却后再进行。
6·1·2·7 示值误差的检定
c)检定方法
6)检定时如果标准浮计与被检浮计的标准温度不同,应按下式对被检浮计小值进行温度正。
Δρ=ρt1β(t1-t2)
Δρt—被检浮计的温度修正值;Δρt1—被检浮计的示值;β—浮计玻璃的体膨胀系数(通常为2·5×10-5℃-1);t1—被检浮计的标准温度;t2—标准浮计的标准温度。
上述公式仅是对标准浮计与被检浮计的标准温度不同而做的修正,却没有说明环境温度和测试液体温度对浮计误差的影响。
在检定过程中,液体的温度只有在规定的标准温度下(通常为20℃),显示的值才是浮计的实际值。但工作中往往不能绝对在20℃的标准温度下工作,读过JJG42-2001《工作玻璃浮计》检定规程后,普遍认为JJG42-2001《工作玻璃浮计》检定规程中没有规定受温度影响必需进行温度修正,自然不用修正。其实密度计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刻度值是在标准温度下(20℃或17·5℃)制作而成,当使用浮计测量液体密度,而液体温度又不在标准温度下,玻璃浮计体积会发生改变,读数不是真实的。为了让读者更加懂得温度修正的必要性,笔者根据公式Δρ=ρt1β(t1-t2)在不同温度下进行了理论推算,数据如表1:
设标准密度计的测试点在650kg/m3及900kg/m3上,修正值为零。由上述推算可以看出,浮计的密度范围越大、温度偏离标准温度越大,受液体温度影响误差也越大。特别在零下20℃以下,玻璃浮计指示值是649·35 kg/m3和899·10 kg/m3根本不在650 kg/m3和900 kg/m3点上,给出的修正值也不是实际刻度值的修正值。所以JJG42-2001《工作玻璃浮计》检定规程中应该规定被测液体温度范围(20±5)℃,实际值变化不大。当被测液体温度超出(20±5)℃范围时,则应该进行温度修正,温度修正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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