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无量纲量单位符号在表格和公式中的应用
<正>GB 3100~3102-93《量和单位》从1994年7月1日实施以来已经5个年头了,1993版对比于1986版修订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第一次明确规定了无量纲量的单位名称是汉字的“一”,单位符号是阿拉伯数字“1”.这就是说,从1994年以后,无量纲量和其他有量纲量一样有了自己的单位及其名称和符号了.因此,也是可以通过量值(即数值与单位的乘积)来定量的表达无量纲量了.
常用法定计量单位的正确使用
国务院早在1984年就发布了《关于在我国统一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1993年12月,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了GB31。。~3102.13等15项有关量和单位的强制性系列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并规定于1994年7月1日起实施。随后,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教委、广电部和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从1995年7月1日起,所有出版物在使用量和单位的名称、符号、书写规则时都应符合新标准的规定。但两年来,在一些技术摄告和标准等文件中错误使用的单位或符号仍屡见不鲜。为此,笔者以常用量和单位为例,谈些初步认识和建议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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