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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轨道减振现状与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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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引言

    截至2012年12月,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长春、大连、沈阳、重庆、成都、南京、武汉、杭州、苏州、西安和昆明16个城市的70条轨道交通线路投入运营,运营里程2 081.13 km,车站1 378座;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和南京等城市逐步进入网络化运营。

    随着一些大城市轨道交通网络的逐渐形成,越来越多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不可避免地近距离下穿城市功能建筑物,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产生的振动污染引起公众和有关门的关注。国外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重视城市轨道交通减振降噪问题。1966年,英国的阿尔贝民事法院6层建筑物即采用叠层橡胶减振技术,解决城市轨道交通对建筑物的影响;80—90年代德国、英国进行了无砟轨道减振降噪的大量试验研究[1]。我国轨道减振研究起步较晚,早期修建北京和天津地铁时未考虑环境振动问题,投入运营后减振改造工程干扰运营,浪费人力和物力。为避免环境振动超标,上海地铁1号线于1994年首次采用轨道减振设施——轨道减振器扣件。随着我国各地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陆续开展,各种类型的轨道减振产品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中相继得到应用。

    1 我国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

    城市轨道交通环境振动防治作为环境保护产业的一部分,在城市轨道交通环境建设,以及经济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方面具有重要而独特的意义。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控制环境振动污染,我国制定了相应的环境振动标准。

    现行《地铁设计规范》[2]规定,地铁振动污染防治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3],环境评价预测超标地段应采取减振措施,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及相关规范要求。近年来,我国许多城市进行了大规模的城市轨道交通和基础设施建设,出现了一些新的城市轨道交通振动源和振动问题,而人们对城市环境要求更为严格,尤其是在夜间,对于地铁运行产生的振动响应更为敏感。研究发现,即使振动水平处于65 dB “特殊住宅区”振动限值之下,人们仍能感到振动并产生厌恶感;当振动水平处于62 dB以下时,大部分居民感觉不到振动。现行《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中的一些计权国家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修订《环境振动标准》(征求意见稿)[4]。修订后其紧密结合国际现行标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社会发展要求。

    2 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轨道减振现状特征

    目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轨道减振领域现状特征是需求总量大、产品种类多、占全线比例高、减振要求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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