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检测设备的期间核查/运行检查
《CNACL 201-2001实验室认可准则》(等同采用ISO/IEC17025-1999)和《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评审准则》(等用采用ISO/IEC导则25:1990)中均提出了对参考标准、测量设备要在两次校准(或检定)之间进行期间核查/运行检查的具体要求。
1 ISO/IEC l7025
标准中使用了中间核查(intermediatecheck)一词,《CNACL 201-2001实验室认可准则》标准中采用了“期间核查”,并指出: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以维持设备校准状态的可信度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应根据规定的程序和日程对参考标准、基准、传递标准和工作标准以及标准物质(参考物质)进行核查,以保持其校准状态的置信度。ISO/IEC导则25标准中使用了运行核查(inservice check)一词,《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评审准则》中采用了“运行检查”,并指出:适用时,参考标准、测量和检验仪器设备在两次检定(验证)/校准之间应经受运行中的检查。
应当指出:ISO/IECl7025标准中设备的期间核查和参考标准的期间核查本质上相当于ISO/IEC导则25中的运行检查。其含义既实验室自身对其标准(基准、传递标准、工作标准、标准物质)、检测设备(仪器、仪表),在两次检定或校准期间,应使用适当的校核方法,以相应的检查标准进行核查,确保在使用期间始终维持良好状态并获得最佳测量能力,以此证明并维持对检测结果的可信度。
2 期间核查/运行检查的实施计划及程序
2·1 制定实施计划 一般来说,需要核查的设备一是参考标准;二是检测仪器设备。检测仪器设备的确定原则为:主要或重要检测设备;本身不稳定、易漂移、易老化、使用频率高的检测设备;经常携带到现场检测的仪器设备;其他认为对检测结果有重要影响的仪器设备。实验室应针对不同的参考标准和检测设备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分别规定期间核查/运行检查的间隔时间、方法。
2·2 期间核查/运行检查程序 实验室应制定期间核查/运行检查程序,包括:目的、范围、职责(主管部门)、工作程序、相关文件、检查用表格等内容,用于指导和监控期间核查/运行检查
对确定进行期间核查的参考标准和检测仪器设备,应分别制定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一般包括:适当的识别、适用范围、被检查的参数或量的范围、所选用的核查标准、要求的环境条件及装置和设备、操作步骤及方法、需要记录的数据以及分析和表达方式,符合不符合指标判断要求、检查间隔,如适用应进行相关不确定度评定。
3 几种期间核查/运行检查方法
在实施期间核查/运行检查时,要根据不同的要求、条件选择不同的方法。现介绍几种方法供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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